离婚男子让朋友上庭作伪证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未出法庭就被识破

和老婆闹离婚分财产,居然让朋友虚构了35万元借款当作夫妻共同债务,朋友满口应允并上法庭作伪证,没想到被二审法官一眼识破,结果两人双双被罚。近日,杭州中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王某与李某经拱墅法院判决离婚,并对李某证券账户内90余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审期间,李某想到与哥们袁某之前曾有多笔款项往来,就串通袁某虚构债务,袁某听了李某的想法后,决定为兄弟两肋插刀,为了让李某在离婚诉讼中多分得财产,答应到二审法院作伪证。

 

李某在二审期间,将与袁某因其他原因发生的经济往来款35万元,虚构为李某向袁某借款35万元,请求二审法院将该35万元款项性质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更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审法庭调查当日,主审法官向袁某告知了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及义务,袁某答复听清并进行证人宣誓。后袁某在庭审中陈述了借贷事实,并接受双方当事人及主审法官询问。

 

调查结束后,主审法官发现袁某的当庭陈述存在诸多不合理处,再次向其指出证人作证的严肃性,以及提供虚假证言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当袁某被要求在证人作证笔录上签名时,态度迟疑,后主动向法庭陈述,其系应李某请求,碍于十几年的朋友关系出庭作证。法庭调查时陈述的借贷事实并不存在,该35万元系李某借用袁某账户走账的款项。袁某认识到提供虚假证人证言的错误,具结悔过,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之后,经主审法官询问李某,其也承认了该35万元并非向袁某的借款。

 

由于李某及袁某的行为属于妨碍诉讼的违法行为,杭州中院对李某罚款五万元,对袁某罚款一万元,二人均按期向法院交纳了罚款。同时,对于李某二审中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以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在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上,二审法院依法作出改判。(来源:杭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