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借条”的效力如何?法院这样判

朱某借钱给朋友,没有手写书面借条,仅有腾讯电子签小程序上签的“微信借条”。那么,“微信借条”作为证据的效力如何?法院认可吗?近日,大渡口法院就原告朱某诉被告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2022年7月,朱某向朋友韩某出借55000元,其中25000元为微信转账,30000元为现金支付。韩某通过腾讯电子签小程序向朱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本人向朱某借取本金伍万伍仟元,自2022 .7.21出借,需在2022.7.31归还,还款方式为2022.7.31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人邮寄地址为XXX,双方保证本借条中约定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能用于接受对方及法院发送的各类纸质或电子数据通知、信函、法律文书等”。之后,韩某陆续偿还朱某借款本金8000元,剩余47000元一直未还。审理中,承办法官对“微信借条”这种新型证据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在庭审中模拟使用,认为原、被告通过“腾讯电子签”开具的电子借条,系经过人脸核实确认身份真实后,再线上签署,签署完成的电子借条依托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不可篡改,并且可以通过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对签章的算法及状态进行核验。整个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通过对“微信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的综合认定,法院判决由韩某偿还朱某借款47000元。

法官提醒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借贷等经济往来“线上化”,微信聊天记录、电子合同、电子借条等作为证据的情况愈发多见。使用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了解对方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合同、借条等是否有区块链存证等信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来源:重庆市大渡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