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元存款被“清零”,竟因十多年前的“担保”?

  存到银行的35万元,等到取钱时竟发现账户已“清零”,这是咋回事?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银行擅自扣划担保人存款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2024年,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用于儿子结婚,谁料取款时竟发现账户余额为0。经询问,原来是银行擅自扣划了康某的存款,用于偿还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债务。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但未能执行到位。2024年,银行发现作为赵某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该银行存入35万元,遂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康某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其愤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并赔偿到期应得利息。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在银行存款,双方间建立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该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经核算,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

  法官说法

  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蓄安全的义务。客户将钱存进银行托付的不仅是金钱本身,更是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信任。银行擅自扣划客户存款,不仅违反契约精神,更损害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公信力。法官提醒:银行“追债”亦须通过法定程序,切勿“私自动刑”。(来源:中国法院网)